近日,網友向荔枝新聞反映稱,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qū)(下文簡稱“北師大珠海校區(qū)”)2019年在廣東招收26名體育生,實際提檔26人,但是退檔25人,退檔率達96%。
荔枝新聞核實發(fā)現,7月15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公開發(fā)布的《廣東省2019年本科體育類投檔情況》顯示,北師大珠海校區(qū)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數均為26人,投檔分數線為490分。7月21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征集志愿《本科體育術科類缺檔專業(yè)》顯示,北師大珠海校區(qū)的征集計劃數是25人。這意味著,北師大珠海校區(qū)此前投檔的26人中,只有1人提檔,剩余的25人退檔后重新開啟征集志愿,“提檔26人、退檔25人”這一信息屬實。
北師大退檔25人
廣東省2019年本科體育類投檔情況表格(部分)
《本科體育術科類缺檔專業(yè)》截圖
那么,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北師大招生辦:退檔因未滿足招生簡章雙80%的要求
被退檔的同學家屬郝先生向荔枝新聞表示,孩子報考志愿后,一直查不到錄取信息,反復打電話去北師大招生辦確認,最終北師大招生辦回復稱,“被退檔了,原因是沒有達到北師大招生簡章雙80%的要求(體育術科240分、文化分396分)”。郝先生原以為只有自己一家是這樣的情況,第二天到廣東省考試院一看,“碰到好幾個跟我們家一樣的”。
荔枝新聞注意到,北師大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錄取規(guī)則明確:“體育教育專業(yè)只招收理科生(文理不分的省份除外,浙江、上海不限選考科目)。在高考文化課成績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類普通本科一批錄取控制線(合并一、二本招生的省份及上海市為自主招生參考線,浙江為一段線)80%,體育專業(yè)考試成績不低于80分(100分制)的條件下,按照進檔考生的體育專業(yè)考試成績擇優(yōu)錄取”。
北師大招生辦向考試家長解釋,“廣東省體育術科滿分300,80%就是240分;廣東省理科一本線495分,80%就是396分。文化課和體育專業(yè)考試成績均滿足以上要求,才能夠錄取”。
被退檔的同學家屬郝先生表示,如果要滿足北師大招生章程規(guī)定的雙80%要求,那么考生的總分至少要達到518分(396×40% 240×2.5×60%)以上才符合。“可是,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投檔線卻是490分。而且正式投檔前,還有過兩次模擬投檔,為什么沒有人提前告知?”,郝先生提出質疑。北師大招生辦對此回復道,“模擬投檔的時候只能看到投檔人數和比例,看不到考生的具體分數信息”,同時指出,“其他省份操作沒有問題,會按照我們的要求進行篩選;但是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直接按照你們的分數排序就投過來了”。
荔枝新聞了解到,今年也是北師大珠海校區(qū)首屆招生。此前,北師大珠海分校將于2024年終止辦學的消息曾讓兩所學校深陷爭議。
郝先生分析,之所以今年會出現這樣的情況,還因為首屆招生高分考生報考較少,導致分數順位排序后,投檔線較低。北師大招生辦曾對此回應,“就報考的情況來看,確實沒有我們預期的踴躍,但是這個問題不應該影響到考生。因為:第一,你可以不報;第二,你可以不投”。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考生應負主要責任
被退檔的同學家屬郝先生表示,事發(fā)后,也曾第一時間聯系廣東省教育考試院了解原因。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回應道,“投檔都是機器投檔,按照招生計劃數和分數順位投檔。退檔是因為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沒有仔細閱讀北師大的招生簡章,對此考生應該負主要責任”。
被退檔的同學家屬郝先生則不認同此種說法。郝先生認為,“填報志愿時,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印發(fā)的《志愿填報指南》中并沒有備注說明北師大珠海校區(qū)雙80%的要求。而其他院校的英語單科成績或體檢要求,在招生特征中都有所說明。除此以外,其他省份如安徽省教育考試院,也會在備注中寫明北師大珠海校區(qū)招生章程中的雙80%要求。廣東考試院未盡到告知義務”。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的體育類第一批缺額計劃表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本科體育術科類缺檔專業(yè)》截圖
那么,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是否有告知義務呢?荔枝新聞注意到,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中指出,高校應在省級招辦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招生章程中有關主要內容及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網址報送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省級招辦負責匯總并向社會及考生公布有關高校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內容或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網址。
考生3名同學回校復讀家長狀告學校和省教育考試院
被退檔的同學家屬郝先生告訴荔枝新聞,事發(fā)后,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告知退檔考生一定要參與補錄。據他了解,被退檔的學生大多填了征集志愿,其中多名被錄取到韓山師范學院,有3名已經復讀。“提檔后再退檔讓我們喪失了平志愿的投檔機會,錯失了其他合適院校的錄取資格。很顯然,現有的錄取院校并不理想”。郝先生說。
荔枝新聞了解到,目前,郝同學已經將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和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qū)告上法庭,廣州鐵路運輸法院和珠海市金灣區(qū)人民法院已分別受理案件。起訴書中,原告郝同學要求被告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因為投檔失誤,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合計十萬元;要求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qū)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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